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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3/1/4 10:17:29    查看次数: 470    

 12月30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熊伟林出席并介绍我省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林宗圣,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王怀忠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江西省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是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改革措施。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以及督察报告,省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并经常深入实地现场督办。

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熊伟林先生,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先生,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林宗圣先生,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王怀忠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2022年11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11个城市均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南昌、萍乡和九江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其余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抚州市第三,鹰潭市第四,上饶市第五,吉安市第六,萍乡市、新余市和宜春市并列第七,南昌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全省共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瑞金市、南城县、婺源县、寻乌县、宜黄县、广昌县、浮梁县、崇义县、石城县、资溪县、宁都县和永丰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湖口县、九江经开区、浔阳区、广丰区、濂溪区、万载县、柴桑区、青山湖区、渝水区和余江区。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5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直入长江和鄱阳湖环湖区河流水质轻度污染,饶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洪门水库水质为优;珠湖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新妙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4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1%;“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1%。

2022年1-11月,11个设区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抚州市、景德镇市、宜春市、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

11个设区市省考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景德镇市、抚州市、萍乡市、宜春市、鹰潭市、赣州市、上饶市、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

全省100个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的依次为:铜鼓县、上犹县、井冈山市、泰和县、靖安县、婺源县、永新县、遂川县、修水县、青原区;排名后10的依次为:新建区、安源区、月湖区、渝水区、高安市、进贤县、共青城市、分宜县、青云谱区、德安县。

下面先请熊伟林副主任作介绍。


熊伟林:感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对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来通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悉心指导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扎实推动各类督察问题整改,稳步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发力亮“利剑”,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一、坚持督帮一体,全力以赴抓好督察整改工作

今年来,我们凝聚各方力量,以更加务实举措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49个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29个,交办的3435件信访件已办结3385件,办结率98.5%;2018-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62个问题已完成60个。全省生活垃圾治理、赣州稀土治理、景德镇绿色转型发展等正面典型被《人民日报》《第一财经》等主流媒体报道。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察整改督办制度,实施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台账式管理和挂图式作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跟踪问效贯穿整改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先后及时对39个整改滞后问题发函预警提醒,对3个严重滞后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3个县(市)整改不力问题进行约谈,持续压实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指导帮扶。精准把脉,才能对症开方。我们聚焦疑难复杂问题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分行业、按领域,从专业化角度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先后指导推动德兴铜矿废水治理、九江市柴桑区丁家山铜硫矿生态修复等12个问题有力有效整改。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理念,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推动解决”的思路,用心用情用力推动3435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组织对信访办理情况定期回访,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盯办,优先推动解决了南昌麦园垃圾填埋场异味扰民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动真碰硬,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加强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衔接互补,延伸督察深度、拓展督察广度、加大创新力度,高质量完成对鹰潭市、宜春市、吉安市和江铜集团、江钨控股集团的例行督察,高效能实施派驻监察,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夯实政治责任。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保证督察方向不偏、重点不散、力度不减,推动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生态文明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是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始终,真督真察、严督严察。在对3个设区市督察期间公开曝光6个典型案例,在对两家省属国有企业反馈督察意见时分别播放了突出问题专题片,共向5个被督察单位移交问责线索23条。同时,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先后依权限按程序向有关地方移交4条问责线索,共问责单位13个、问责人员53人,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不断优化督察方法。坚持边督察、边总结、边提升。做实督察准备,广泛收集梳理线索,开展大范围的暗查暗访,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线索;做优督察进驻,落实“减负”要求,优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检查等工作方式,提升督察工作质效;做好督察反馈,既肯定工作成效,又指出突出问题,推动形成“督”与“被督”同频共振、相向而行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完善督察工作制度体系

强化首创意识,围绕督察工作内部贯通、外部协同,持续加大督察监察制度机制创新力度。我省系列制度成果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华东督察局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省级督察培训会上交流推广。

一是出台整改实施细则。全国首批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研究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并配套制定疑难复杂问题帮扶、正反典型案例公开、办理督察信访件工作规范等制度,督察整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是完善督察工作制度。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及时修订完善《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制定《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并探索组织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实施督察进驻后“一督察、两报告”制度,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廉洁纪律防线。

三是创新部门协同机制。全国开创性探索督察机构与省委巡视机构建立协同贯通机制,与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打通两方内在联系,推动实现目标、信息、力量贯通融合,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产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叠加效应,推动问题有力有效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总结督察实践经验,保持工作定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等问题整改,系统谋划对8个设区市开展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各位!

江剑平:谢谢熊伟林副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剑平:谢谢熊伟林副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答记者问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记者:刚才新闻发布中提到,今年我省研究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请介绍一下《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意义?

熊伟林: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督察整改是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2016年7月,中央对我省开展第一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专门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并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2022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督察整改工作,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实践,固化成熟做法、完善现有程序、细化工作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

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保障,是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推动各类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记者:请问下《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的起草思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下一步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熊伟林: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起草《实施细则》过程中,我们注意政治性、规范性、操作性相统一,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办法》精神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坚持严的基调、动真碰硬。二是细化整改程序。结合我省督察整改工作实践,将《办法》中的工作程序和监督保障两个具体操作方面章节,细化分解成编制方案、调度管理、销号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6个章节。三是固化成熟做法。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追责问责线索调查处理,以及交办督察信访件分类管理等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明确。四是贯通各类监督。提出加强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和党政督查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发挥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实施细则》共十章28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起草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界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设置及职责,明确了省有关部门在督察整改工作中的相关职责。第三章“编制方案”明确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报批、调整等程序要求。第四章“调度管理”明确了制定督察整改清单,定期调度并报告督察整改工作进展等内容要求。第五章“销号管理”明确了督察整改销号管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要求。第六章“信息公开”明确了督察整改工作对外公开和宣传曝光方面的工作要求。第七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省生态环保督察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并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第八章“追责问责”明确了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典型问题和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联合调查、移送问题、作出处理等程序要求。第九章“纪律要求”明确了整改实施主体、省生态环保整改办和整改验收单位在督察整改工作中的纪律要求。第十章“附则”对《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解释机关和实施日期进行了规定。

下一步,我厅将就《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培训解读,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准确把握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精准科学、依规依法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氛围。


江西日报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均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明确要求,请问,2023年我省督察工作有什么计划安排?


王怀忠: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五届省委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2022-2026年)》要求,纵深推进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例行督察。进一步优化督察内容,分两批次对8个设区市开展例行督察,完成第二轮对各设区市督察全覆盖。认真组织督察前期线索摸排,扎实做好各项督察准备工作。继续优化方式方法,提升进驻督察质效,形成高质量督察报告、督察专题片、典型案例及问责线索。

二是靶向实施专项督察。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各类督察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和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视情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继续拍摄制作2023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形成警示震慑,持续保持严的基调。

三是高效组织派驻监察。聚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一市一档”建设,按照派驻区域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基础档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各类专项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和梳理,及时准确掌握区域总体情况。常态化开展调研走访、跟踪回访,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跟踪督办、专案盯办。

四是扎实推动部门履职。细化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承担重要生态环保职责的部门梳理细化生态环保方面的具体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并进行公开。


江西旅游广播记者: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水超标问题,请问目前整改进展情况怎么样?


钱  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该问题披露后,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作出了批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责,积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临川区委、区政府积极担当作为,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先后投资1.82亿元用于项目整改。其中,投资8500万对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和扩容改造,投资约2000万元对园区42.8千米的雨污管网进行提升改造,投资700万元建设了工业尾水排放管道,投资7042万元新建了1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抚北工业园8家小散乱污企业关闭,对所有涉水的20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实行24小时联网监测。该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对抚河的污染。

2016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及相关部门向抚州市先后反馈、披露各类问题共302个,其中需限期整改的241个问题已完成211个;交办信访件1100个,已解决1093个,解决率99.4%。

下一步,抚州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持续抓好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抚州力量!


江西卫视记者:赣州市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地位重要,生态保护责任重大。近年来,赣州市有效利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这把利剑作用,推动解决了许多环境问题,很好保障了生态安全。请问主要采取了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林宗圣: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6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赣州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责任、分类施策、精准治污,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督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督察检查共反馈我市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61个,需要销号管理的问题320个,已销号294个,销号率91.9%;转办信访件2133件,已销号2114件,销号率99.1%。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结合赣州实际,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亲临一线调度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7次专题研究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市领导先后作出13次工作批示,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形成了高站位推动、高频次调度、高标准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攻坚整改难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督察整改作为各地各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推动部门联动、市县联动,统筹发挥10个专项整改工作组行业专业优势,组织开展整改销号“百日攻坚”“春雷行动”“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全面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台账式管理、挂图式作战,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业领域、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今年以来,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销号率分别提高了39.3个、13.5个百分点,赣州稀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被推荐为全国、全省先进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跟踪督办,提升整改成效。健全整改督导督办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跟踪调度,全年下发工作提醒函和督办函47份、通报8次,开展约谈3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倒逼整改落实。通过狠抓跟踪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今年1至11月,全市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值达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绝对值和改善率全省“双第一”;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7.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赣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全面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提升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奋力打造更高标准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建设革命老区美丽中国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区。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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